家用紫外线治疗仪每次连续治疗是否增加辐照剂量(时间)以及剂量(时间)增加的比例应依照治疗频率和治疗反应确定。如果前一次治疗后出现轻微红斑,并在此次治疗时已经消退,则应在前一次照射剂量或时间基础上增加10%。紫外线治疗仪如果前一次治疗后出现明显红斑,并且在此次治疗时仍未消退,应维持前次照射剂量或时间。如果此次治疗时,红斑仍严重并伴有疼痛甚至水疱,则应暂停治疗。紫外线治疗仪如果前次照射后没有任何治疗反应,则可在前次照射剂量或时间基础上增加20%。例如:如果您的初次照射时间为18秒,并且在照射后没有任何治疗反应,则您第二次的照射时间为22秒。